據心理學家艾瑞克森指出,兒童心理成長可分為四個階段,面對不同的矛盾:嬰兒(零歲至一歲半)為信任 vs 不信任,幼兒(一歲半至三歲)為獨立 vs 羞恥/懷疑,學前兒童(三歲至六歲)為主動 vs 內疚,而小學生(六歲至十二歲),則要克服勤勉 vs 自卑之矛盾。
葉偉麟:著名兒童行為治療師,於英國雪菲爾哈倫大學主修輔導及心理學;著有《父母一句話,啟動孩子解難力》。
掌握技能 建立自尊
兒童在六歲至十二歲,更加樂於學習新事物,希望能夠掌握及駕馭一些謀生或專業技能,期待自己將來在社會上做個有用的人。這時的老師擔任著重要角色,引領孩子學習特別技能,例如在課堂上傳授閱讀、寫作、數學知識等,而孩子就透過學習,並跟同輩比較,獲得肯定和自尊。
如果家長或老師能夠對他們加以表揚,他們的想法更會進一步改變,他們不但覺得自己可以將事情做好,更會追求進步,要求自己做得比以往更好,性格也因而變得更加勤勉和有耐心。順利過渡此階段,他們就會變得有自信,相信自己的能力。
克服矛盾 相信自我能力
相反,如果孩子在前面三個階段,已不能夠順利過渡,例如經常因成績問題被罰, 到了這個時期, 又覺得自己未能掌握一些生活技能,就有機會形成自卑的情況。
如前文所提及,孩子在每一個階段也要面對不同的心理矛盾。每當順利過渡一個
階段,他們就會獲得一種新的自我力量:第一階段令他們對世界有希望,第二階段令他們擁有意志力,第三階段是做事有目標,第四階段是相信自我的能力。
值得注意的是,除了在第一個時期要確立嬰兒的信任感外,從第二個至第四個時期(一歲半至十二歲),孩子應開始建立其目標及能力,而家長對孩子作出的鼓勵和讚賞,有著相當重要及深遠的影響。可是應該如何做?下文續談。
回顧 : 【孩童心理發展 (3)】 三歲至六歲 主動 vs 內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