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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教養 Q & A】理盧幼慈:1個觀念要教21次!

兒童價值觀

理盧幼慈

美籍華人社工親子教育家,國際教授級遊戲治療師,累積近40年管教問題孩子的經驗,每年來港舉行十多場家長講座,場場爆滿。

Q 小朋友兩歲半,在家經常擲玩具,當教導他時,他會打我,另外,有時在街上,他又不肯拖著我們。

A 我懷疑這位小朋友是否獨子,也懷疑兩位家長平日與孩子說話時,是否只得兩種聲音 — 討好(氹)或重聲氣加「打打」手語。其實三歲以下的孩子,父母的影響仍是最大、最深、最長遠的。我在公開講座時,也會告訴不同年齡孩子的父母,若他們給孩子的答案,永遠只有「可以」或「不可以」,「Yes」或「No」的話,孩子會很容易知道父母的死穴,並用這來控制父母,令父母束手無策。

管理孩子,父母先要明白,他們的教子路線不應只有兩條,反而應該為自己演變多條中間操縱線。簡單而言,在可以與不可以中間,其實應該有「或者可以」這種說法,藉此給自己多轉彎的空間,如此,父母管理孩子起來,便輕鬆得多。

給孩子選擇權

舉例如這個讀者的個案,孩子上街時不肯拖手,父母可以提出多種拖手「方案」供孩子選擇,如在家不用拖手,到不熟悉的地方便要拖手;坐巴士及地鐵時上落要拖手,坐定後便不用拖手;在人多的地方要拖手,在公園或空曠的地方可以自己行走等。裡頭還可以加一點「甜頭」,例如若孩子肯手拖手上茶樓或食店,父母便可以讓孩子自己點選兩個點心或食物,否則吃甚麼全由父母話事;手拖手時可以開開心心一齊唱歌仔,否則也就沒法享受這「優惠時刻」了。

讓孩子知道後果

又如孩子經常擲玩具,父母應先讓孩子明白,丟在地上的玩具是會因地心吸力而留在地上的,如他要繼續玩,則要由他自己負責執起。若孩子嘟起小嘴說:「唔執」,父母便應該說:「如果要我去執,那玩具便會被沒收一個星期,你就少玩一個星期啦。」

若孩子僅兩歲半,父母可以附加一句「你快三歲喇,我比你考慮三分鐘啦」,繼而調校時間器,如孩子無行動,三分鐘後父母便應沒收該玩具,放在一大盒子內,再置於櫃頂。「你經過三分鐘考慮,無任何動靜,所以我便要做媽咪的任務。你可以喊大聲或細聲,喊長氣啲或短啲,喊大滴眼淚或細滴眼淚,但結果仍是沒收一個星期,七日後你可以同公仔講再見喇。」

巧妙運用情緒範疇的中間位

其實孩子每日都有不同的表情動靜,不只是樂與怒這兩個極端感受,很多時候他們是有感受,但未有語言表達能力。在這些情緒範疇中間位置,父母如果能觀察得到,便可以小心引導,免孩子用極端手法來吸引大人注意,例子如下:

「女呀,做乜事坐係度發呆呀?係唔係攰呀?定掛住 Daddy 呢?或者有乜唔舒服,唔開心呀?講啲嚟聽吓啦。」

「仔呀,放咗學返嚟便見你嗡起塊面,好似心情唔多好,有無見到唔開心嘅嘢或者俾書友仔蝦親?你可以同我講喎,等我同你分擔下都得啩。」

教21次才見效

如孩子動手打父母,父母可以說:「我睇見你好嬲,因為以前媽咪都順哂你意,其實係錯嘅做法,教你唔到,所以由今日開始,要言出必行。我准你嬲,你可以用口講『我嬲你』,或頓地、或大喊,但你唔可以打父母咁暴力。如你用暴力,我們便要攬實你直至你安定平靜為止。」

家長須學習一個安全保護式的把手攬法,既不傷害孩子,也不讓孩子傷害到你。孩子在你懷抱裡哭、叫、踢一輪後,教他深呼吸來安定自己情緒,才放開他。安定之後,可問他「發完脾氣未?」「可以坐下來做其他事情未?」如他哭著點頭,你可以說:「今次你嬲完之後,可以學到慢慢平伏自己,恭喜你,因為只有大個仔至可以咁樣做嘅,依家不如去睇吓書或去走廊踢吓波啦。」

父母的教導方法,並非要孩子立刻改變才算有效,有時倒要給孩子幾分鐘時間來思考和決定,而父母則見機教導適當價值觀念,父母要有心理準備的是,每個價值觀 (如誠實、兄友弟恭‧‧‧‧‧‧)一般都要在不同情況下教21次,方可見效。

 

原文刊於《FAM樂活家》Issue 22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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