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呂大樂:拒絕長大的一代

何謂之青年,何謂之成人,並沒有絕對標準,但我們得承認,香港出現了青年與成人的界線變得模糊的情況。一個明顯的例子是,我們並不會以生理條件(例如能否生育)來界定一個人已屆成人之年與否。所謂成人,是約定俗成的身份與角色,而不是明確規定於某個指定的年齡(所謂法定年齡,並不一定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最普遍應用的定義)。

 

呂大樂 曾任教於香港大學及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,現為香港教育學院亞洲及政策研究學系香港研究講座教授、智庫新力量網絡主席,著有《家長焦慮症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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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大部分年輕人約在十六、七歲(或更早)便結束學業,再而外出工作。可以想像,當他們正式在外面打工、賺錢,對家庭經濟有一定貢獻之後,家人對其身份、角色會重新理解,範圍由談戀愛到談婚論嫁等重要項目。在這個逐步建構一個成人身份的過程之中,對角色的期望亦開始有所變化(例如提高個人的獨立性)。

 

能力決定成年與否

當到達十八歲左右,已經會被周邊的人視為成年人的時候,我們大概可以想像,早在那些年輕人只有十二歲、十五歲左右,人家便會期望他們懂些甚麼、有何獨立處事的能力、有何自我照顧的能力等,而他們亦需要表現出正在逐步走向成年的一個成熟過程。雖然我們這個社會並無組織化、制度化的轉為成人的儀式,但曾幾何時,一般家庭大致上都有一些心照不宣的共識。那個時候的年輕人不妨在十五、六歲也表現出有點老氣,提早露出一點兒成人的穩重,因為當時愈早懂得扮演成人的角色,會獲得嘉獎。

在那個年代,「老積」不是一個問題。但在子女數目下降、一般家庭轉變為以子女為中心、教育趨向普及化的過程中,舊的觀念在不知不覺之中逐漸瓦解,而新的青年/成人的界線又好像未曾形成。法定二十一歲之齡當然可供參考,不過當有一定數量的二十一歲青年還在大專、大學求學的時候,界定為成人的界線便向後再推,大家都不會以對待成人的態度、方法來跟年輕人相處。

 

容許孩子自己畫出成年的界線

有趣的是,當青年/成人的界線變得模糊時,是家長搶取主導,重新畫界。如果以前年屆十八歲已經會以成人自居或被旁邊的人視為成年人,現在則仍然可能受到「小朋友」的待遇。事實上,晚近十多年「小朋友」一詞(泛指年輕人,而非字面上所指兒童)之廣泛使用,本身就是一個十分有趣的現象。

它給予很多家長充分理由,更埋身的照顧子女,舉例:在七十年代若有家長陪伴子女前往會考試場,一定會引人注意,因為他們是極少數,屬相當罕見的做法;今天,不少家長會覺得其他家長沒有特別照顧子女,幫助他們前往並不熟悉的試場赴考,是頗為不可思議的事情。那些熱心和細心的家長,也會陪伴子女前往大學參加面試;有些甚至連報到、等候進入試場均伴在左右。而最新發展,是有父母帶同已大學畢業的子女出席職場的招聘面試。他們對「小朋友」的照顧,無微不至。

或者我們不應視那些誇張的例子為普遍現象,避免誇大了問題的嚴重程度。但我們也需要知道,某些舊時的基本假設的確起了變化。今時今日,在亞洲不少地方,大學新生入學,已差不多演變成為了擴大的「家長日」。而家長並非只是順便參觀一下校園,看看孩子未來幾年的生活環境,而是經常會很積極地介入其中(例如覺得宿舍裝修殘舊,未如理想)。

從種種例子所見,很多大學生的家長確實是以對待「小朋友」的態度來管理他們的孩子。十八歲的孩子固然是「小朋友」,大學畢業之前也是「小朋友」,而到了畢業之後,恐怕還要做幾年「小朋友」,直至完完全全的經濟獨立。

究竟哪兒出了問題?是家長未有放手?還是年輕人甘心處處受人照顧?

原文刊於FAM《樂活家》 Issue 15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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