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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供養父母淪為責任……

難得有機會與一班多年不見的老朋友共聚,話題總離不開退休生活和家庭狀況。雖然大家的子女皆已成長自立,但各人仍是津津樂道,喋喋不休。


陳文超、李微微

自創「歡樂家庭教養法」培育出三名畢業於英國牛津大學的尖子,著有《 A+父母 成就快樂孩子入牛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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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朋友們知道我們跟兩個兒子並不同住,卻保持每周起碼安排一次全家聚餐,他們都不禁投以羨慕眼光。因為他們可以全家共聚天倫的機會,每年只有三、五次。一位早年移民外地,近年才回流香港的梁先生更感慨地說:「我只有在患病時才有機會見到兒子呢!」

原來他的兒子是一位著名的專科醫生。「最近我患了感冒,他也不能抽空,只吩咐他的學生為我診症開藥。」梁先生轉述兒子的話,指因為工作繁忙實難與父母相聚,否則會妨礙其業務發展;更並不認為這是他須負的責任。雖然兒子在財政上有承擔父母一切生活開支,但對於這個回答,父親無言以對,眾人聽後亦深感不滿。

「當年子女還小時,你不是強調必須向他們灌輸長大後要供養父母的責任嗎?」朋友不解地問。記憶中,梁先生自認是教子有方的嚴父,他亦確曾向兒子提出要求,示意兒子應多關懷父母以表孝心。

究竟梁先生向兒子灌輸長大後要供養父母的教導出錯了嗎?問題出在哪裡呢?

 

供養父母 應發自尊重

我國的道德觀自宋代以來就強調八德,以孝為首。對於古時對供養父母的看法,我們可以參考《論語‧為政》篇:「孔子曰:『今之孝者,是謂能養。至於犬馬,皆能有養;不敬,何以別乎?』」一般而言,供養可分為不同的層次:一.犬馬之養,如飼養寵物;二.責任供養,有如向政府納稅;三.敬愛供養,發自內心的尊重。子女能否達到第三層次供養父母?現今社會過度側重討論責任,對任何事情的看法都簡約為責任,沒理會其他更重要的因素。因此,當中國傳統孝道也被視作「供養父母」之責,就忽略了孝的真正意義。先明孝道 才提「責任」現今社會風氣,許多孩子不懂感恩,對別人施予任何恩惠都視為理所當然,在此情況下,又怎能培育出真正的好孩子呢?要子女盡孝道只有一個方法,就是從小培養他們的品格道德。對年紀較大的子女,可以引導他們閱讀《冰心文集》或朱自清的《背影》,讓他們感受父母是對兒女無私奉獻,正如《冰心散文集》內〈母愛〉中寫:「不為甚麼,只因你是我的女兒!」簡單一句話,足以令子女感受到無限的愛和幸福。(為人父母也值得參考,從中領略感受無條件的愛的滋味。)父母對孩子無限的關愛,可觸發他們那份發自內心的感動、對父母的敬愛付諸行動,「孝」順父母。父母應該讓子女明白,「孝」不單是供養父母的責任。因為責任只是外來的無形壓力,而不是為了承擔責任而做的表面功夫。中國著名的故事《二十四孝》,當中不少個案,並不提及供養的責任。

 

我倆從來不會向子女提出供養父母的責任,但卻有信心他們可以達到父母的期望,因為他們能夠體察親心,不必父母開聲,已能遂父母心意、滿足父母需求。這才是「孝」。

父母之愛有條件?

今天不少香港的家長,都把子女的學業成績放於首位,輕視培育他們的倫理道德觀以至責任感。縱使有部分父母能兼顧責任感之培訓,但德育的培養往往敬陪末座,結果教出不明孝道的子女。生活迫人,父母務求用最簡單速成的方法,向子女灌輸供養父母的責任感。

記得多年前港澳有一宗駭人的新聞:一位神精迷惘的七十多歲老婦,在澳門碼頭流連,後來不幸被汽車撞倒,最終被七、八輛車先後輾過,身體給壓成肉餅。後經傳媒記者苦心追查,才發現她的兒子是香港一位頗有錢的商人,他把年老的母親帶到澳門碼頭,狠心拋下,最終弄出人命。

這是一宗悲劇,更可能是錯誤注重供養父母責任的後果。因為母親在生,作為子女就不能逃避供養的責任;若年老母親離世,則責任消除,而子女供養父母的無形壓力也隨之消失。

在日常生活中,我們不難看到很多母親在疼惜子女時,會慣性多加一句:「媽媽用這麼多的錢供你讀書和享樂,你長大後一定要養媽媽啊!」在這情況下,誰還能說父母之愛是無條件的呢!

其實在多年前我對朋友梁先生的育兒方法並不以為然,且曾打趣地問他:若他在有需要時,得到朋友相助,內心當然感激,並常思念著回報。但朋友卻不斷提醒他,要他感恩圖報,他的感受如何?這也正是兒子被灌輸要供養父母時的感受。不知經常把上述說話掛在口邊的父母又有何感受呢?

 

 

原文刊於FAM《樂活家》 Issue9


美魔女